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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妇联 组织改革的实施方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azhu0423
    2017-07-23 15:39:15   转载

    关于推进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
    组织改革的实施方案

     

    根据省妇联《关于乡镇(街道)村(社区)妇联组织改革的意见》(甘妇发〔2016〕74号)要求,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组织改革创新,现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       
    一、指导思想
       
  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党建带妇建、妇建服务党建原则,牢牢把握妇联组织“增三性”、“去四化”要求,着力“建组织、扩队伍、强服务”,进一步扩大基层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的影响力、吸引力、凝聚力,使基层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
       
    二、主要目标
       
   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“联”字优势,推动组织联建、人员联管、活动联办,打破行政隶属、身份限制和行业分割,将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组织拓展到辖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领域,将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干部队伍扩展到各行各业、各族各界妇女骨干,构建立体化、广覆盖的区域组织格局和专、兼、挂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,实现有妇女的地方就有妇女组织,有妇女组织就有妇女活动开展,有妇女活动开展就有妇联组织作用发挥,努力形成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“一呼百应”、妇女群众工作妇女群众做的生动局面,引领广大妇女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,听党话、跟党走,为巩固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、夯实国家政权的根基作贡献。
       
    三、主要任务
        (一)关于乡镇(街道)妇联组织。
       
    一是扩展组织架构。把乡镇(街道)妇联的组织覆盖拓展到辖区内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两新组织、功能园区、专业市场、各种女性社会组织、兴趣组织、联谊组织,把所有村、社区妇联组织的触角向村民小组、居民网格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位延伸,做到哪里有妇女,哪里就有妇女组织,努力形成“上面千条线,下面一张网”的基层组织架构。
       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。推选乡镇(街道)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成员担任乡镇(街道)妇联主席,同时在现有编制内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,选拔辖区内企事业单位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妇委会负责人、村妇联主席以及工作能力强、群众基础好的女能人、女带头人、女经合组织负责人等各行业女性骨干担任兼职副主席或执委,彻底改变妇联主席兼职多、业务量大和“单枪匹马”干工作、服务妇女群众“盲点多”的实际状况。
       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。完善乡镇(街道)妇女代表大会制度,乡镇(街道)妇联领导班子和执委会由乡镇(街道)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班子成员根据当地实际确定,以3-7人为宜,执委数量不少于30人。
        四是转变工作方式。建立乡镇(街道)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由妇联主席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推动妇女组织活动开展、资源使用和力量调配等方面的整合联动。建立乡镇(街道)妇联主席持证上岗和轮值制度,由专兼职副主席、执委组成轮值团,由轮值主席结合自身所在界别的行业优势,按月召开轮值主席会议,围绕中心提议并组织策划活动,形成推动妇联工作的整体合力。
        五是强化经费保障。各县区对乡镇(街道)妇联工作经费单独列支,每年以不低于1-3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,按时拨付,确保妇联各项工作有序推进,各项活动有力开展。
      
     (二)关于村(社区)妇联组织
        
    一是全面推进村妇代会改建村妇联工作,健全社区妇联。将村妇代会改建为村妇联,把村(社区)妇联组织纵向覆盖到村民小组、留守妇女互助组和兴趣小组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元,横向拓展到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、“两新”组织、流动妇女集中地等领域,实现区域化和网络化管理。
        二是努力壮大村(社区)妇联干部队伍。推选村“两委”、社区党政班子中的女性成员担任村(社区)妇联主席或把村(社区)妇联主席选入村(社区)“两委”,吸纳“妇”字号专业合作社、农家乐、种养殖协会和基地、电商营销、文娱群体等行业的女性骨干担任村(社区)妇联兼职副主席或执委,使在妇女群众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各方面女骨干、女能人、女带头人、女先进典型进入基层妇联组织,变“单兵作战”为“团体作业”,有效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上大下小的“倒金字塔”问题。
        三是健全完善村(社区)妇女代表大会制度。村(社区)妇联领导班子和执委会由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班子成员依据当地实际确定,以3-5人为宜。执委数量不少于15人。
        四是切实保障村(社区)妇联活动经费和妇联主席的工资报酬。各县区以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落实村妇联主席工资补贴,并纳入财政预算,建立村妇联主席待遇与村干部工资同步增长机制。同时,将村、社区妇联工作经费纳入乡镇(街道)财政预算,按照每名妇女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解决,为村、社区妇联组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提供支持。
       
    四、时间安排
       
    (一)动员部署。(3月27日至4月10日)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的重要意义、推选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职责条件等,吸纳各行各业优秀妇女人才参与妇联工作。各县(区)、各乡镇(街道)、各村(社区)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召开改革动员大会,对妇联组织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启动实施。
       
    (二)会议选举。(4月11日至5月10日)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在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的基础上选好代表,按照辖区内机关单位妇女干部代表应占有30%的比例,认真审查预备人选的德能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情况,确保人选符合代表资格。召开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妇女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出新一届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妇联执委及主席、副主席,配齐配强妇联班子。
       
    (三)总结备案。(5月11日至31日)各乡镇(街道)对本级及村(社区)妇联改革工作进行总结统计,形成情况报告,报县(区)妇联备案。县(区)妇联对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在推进妇联基层组织改革中的主要做法、取得经验以及基本情况进行总结,形成《××县(区)妇联改革工作总结报告》,报市妇联备案。
      
     五、工作要求
       
  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在各县(区)、各乡镇(街道)党委领导下进行。各县(区)党委要将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组织改革工作纳入当地重点改革任务,成立妇联组织改革领导小组,制定时间表、流程图、任务书,提供政策扶持、资金支持和有力指导,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。
       
    (二)抓好工作重点。各县(区)要把落实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主席政治生活待遇和工作经费作为推进妇联组织改革、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抓实抓紧,确保改革工作符合上级要求、合乎工作实际、顺应基层呼声,真正改出成效。
       
    (三)运用改革成果。各县(区)要对选举产生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妇联执委会职责做出明确规定,执委应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的决议,积极参加妇联的有关活动,促进妇女发展、维护妇女权益、建设家庭文明、推动男女平等;按时参加妇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,积极参与研究妇联工作、了解反映妇女群众需求,确保党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达到妇女群众身边,国家方针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妇女群众之中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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